年检条件
1、持有通信管理局颁发有效的全网SP证
2、全网SP证持证公司注册资金(全网)1000万(地网)100万以上
3、全网SP证持证公司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
4、全网SP证没有违规和不良的信息记录
年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
2、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
3、全网SP证原件扫描件及原件
地网SP年检所需要的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地网SP证原件
4、公司上年度财务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5、网站接入协议或主机托管协议复印件
6、接入上的ISP证或托管上IDC证复印件
地网表格填写
1、基本情况表
2、相关业务情况表(选填,无业务及末开展业务的表格不需要)
3、公司前一年度年检承诺书(要求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年检材料电子表(年检材料电子表通过磁盘拷贝方式提交)
5、信息安全专项年检材料
流程
以2011年为例:
1、2011年1月1日零点,SP证年检系统开启,持SP证单位可从网上提交年检材料;
2、2011年3月31日24点,SP证年检系统正常提交年检材料通道关闭,开启整改通道,此时间点前未提交年检材料的列入整改范畴。
3、2011年4月20日24点,年检系统整改通道关闭,不再接收任何SP证年检材料和年检整改材料。
4、2011年6月30日,年检印章封存,不再为任何企业办理盖章手续,因企业自身原因未盖章的,按未参检处理。
申请流程
1、准备材料;
2、核对材料并盖章
3、地网SP许可证提交材料至通信管理局审批
4、全网SP许可证提交材料至工业化和信息化部
5、审批通过取证
审批流程
1、《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审批。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审批。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电信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1)sp审批予以批准的,颁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sp审批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发证机关的批准文件包括经营许可证使用规定、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特别规定事项、年检和违法记录表等文件。原发证机关根据管理需要可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规定增加相应内容。
4、经营许可证的具体内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法另行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内容,重新公布。
5、《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签发。
6、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局长签发。
审核发布部门
全网sp审核发布部门:国家工信部
地网sp审核发布部门:通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