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使用申请
指申请人尚未在美国使用该商标,但准备在将来使用该商标,那么需要在商标通过审查期和公示期后,补充使用证据才能下商标证书。
2、实际使用申请
指申请的商标已经在美国市场投入使用,那么申请人需要在递交商标申请时提交使用证据。
3、基于国外注册基础
指申请人在原属国已经有成功注册的同名同类的商标;
4、基于国外优先权
指申请人在国外已经有在申请中的同名同名同类商标。
1、意向使用申请
指申请人尚未在美国使用该商标,但准备在将来使用该商标,那么需要在商标通过审查期和公示期后,补充使用证据才能下商标证书。
2、实际使用申请
指申请的商标已经在美国市场投入使用,那么申请人需要在递交商标申请时提交使用证据。
3、基于国外注册基础
指申请人在原属国已经有成功注册的同名同类的商标;
4、基于国外优先权
指申请人在国外已经有在申请中的同名同名同类商标。
成立日期 | 2013年07月29日 | ||
法定代表人 | 元经理 | ||
注册资本 | 50 | ||
主营产品 | 提供北京内外资公司注册、年检、报税、代理记账、审计报税、出口退税、税控申请。 中国海外商标/专利注册、复审以及国际版登记、市场调研、项目省报审批、商业计划书、改制重组、兼并收购、内保外贷、投 | ||
经营范围 | 提供北京内外资公司注册、年检、报税、代理记账、审计报税、出口退税、税控申请。 中国海外商标/专利注册、复审以及国际版登记、市场调研、项目省报审批、商业计划书、改制重组、兼并收购、内保外贷、投融上市方案、投融资配对、投资主体设计、广播电视经营制作许可证/电影摄制许可证审批、保健品食品酒类流通许可审批、商标设计与申请、品牌文化孵化,公司变更,代理记账,企业年检、注册国内外公司、 | ||
公司简介 | 北京登尼特隶属于香港登尼特集团,是集团块块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于2004年在北京设立,经过10余年的发展,北京登尼特已经从最初的分公司模式,发展成由,北京登尼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北京登尼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两家专业公司组成的顾问机构。作为集团的一分子,秉承集团为企业建立一个无国界、跨行业、一站式、个性化的服务模式,为实现城际联营、产业融合而贡献自己的力量。北京登尼特业务介绍:创业服务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