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许可证条件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拥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 3 具备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和工作场所
。
- 4法定代表人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
申请材料包括:
1 广播证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4 主要管理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培训证明等材料。
5 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培训证明等材料。
6 《企业信息咨询报告》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7 法人代表简历。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是由广电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的证书。该证书的业务类别分为播放自办节目、转播节目和提供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等,接收终端包括计算机、电视机、手机及其它各类电子设备。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不同的是,获得视听许可证的企业依然无权独立制作视频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