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决策
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提议减资,并召开相应会议进行讨论。有限责任公司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形成决议:会议需明确减资的原因、目的、方式、金额、时间等具体事项,并形成书面的减资决议或决定,由相关人员签署并加盖公章
编制文件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对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查,以确定公司的财务状况,并编制准确、详细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制定减资计划书:根据减资决议,制定详细的减资计划书,明确减资的具体步骤、时间安排、股东权益调整等内容
通知与公告
通知债权人:公司应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其减资的相关事宜,如减资原因、方式、金额等,可采用EMS 快递、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确保债权人及时收到通知
发布减资公告: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发布减资公告,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告,公示期为 45 天。公告内容应包括减资原因、方式、金额、实施时间等,确保信息透明,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准备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减资公告报纸原件及复印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告打印件
公司章程修正案,明确减资后的注册资本、股东出资等相关条款
债务清偿及债务担保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网上登记或现场办理:可登录北京企业 e 窗通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也可以选择到公司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现场办理,提交上述准备好的纸质材料
审核与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减资程序合法合规,将予以受理并进行审批
领取新营业执照:经审核通过后,企业可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完成注册资金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