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四个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除外),其组织名称、组织机构、章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股权含有外资成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2、企业有符合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人员,并有对应的业绩经验;
3 .申请日前3年内,企业在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失效记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并应出具相关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所需五个资料:
1、依法人身分证及简历扫描、加盖公章;
2、加盖3名以上广播电视相关管理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简历扫描、印章;
3、营业执照扫描,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加盖公章;
5、登记住所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并加盖公章;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者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从事微电影、专集、专栏、综艺节目、动画电影、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节目著作权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