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文件,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地方政策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通常情况下所需的主要文件:
境内公司相关资料: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
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例如营业执照)。
追溯至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境外投资备案表或申请表:
系统填写并打印的《境内投资主体信息表》、《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需加盖印章。
投资决策文件: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议,需盖公章。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文件: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如果是并购类项目,则还需要提供尽职调查报告和《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真实性承诺书: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由作出境外投资决定的相关决策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财务状况证明:
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如审计报告)。
资金来源证明:
自有资金证明(如银行流水)、融资部分的贷款意向书等,确保自有资金和融资资金之和大于拟投资金额。
其他材料:
根据真实性审查工作需要,如有其它材料要求,将另行通知。
如果是国有企业,还需提供国资委批复文件或相应的说明文件。
请注意,如果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或者中方投资额超过一定额度的境外投资,可能需要实行核准管理而不是备案管理,并且可能需要额外的文件和更严格的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