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知识产权问题
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
如果之前是因为知识产权数量不足而被驳回,需要补充新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例如,企业应努力获取至少 1 项发明专利或 3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拥有 5 项以上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若是知识产权的关联性不强,需要重新梳理并提供与企业主要产品或服务紧密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比如详细说明专利技术如何应用在产品的核心功能中。
一、问题分析
一、知识产权方面
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不足
许多企业在申请过程中发现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较少,无法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要求。这可能是因为企业在前期研发过程中没有注重知识产权的挖掘和保护,或者研发投入相对不足,导致创新性成果较少。
部分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但质量参差不齐。例如,一些专利可能技术含量较低,或者与企业的核心业务关联度不高,在评审过程中不能有效体现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知识产权归属复杂
对于一些合作研发或委托研发的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存在争议。如果企业不能明确自身在合作中的知识产权权益,可能会导致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相关知识产权无法被有效认定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
二、财务问题
研发费用核算不准确
企业在研发费用核算方面存在困难,难以准确划分研发费用和其他费用。例如,一些企业可能将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部分费用误计入研发费用,或者将部分研发人员的非研发工作时间对应的费用也计入研发费用,导致研发费用核算不精准。
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不明确。不同企业对研发费用的理解存在差异,可能导致部分符合要求的费用没有被计入,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费用被错误计入,从而影响研发费用占比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界定模糊
对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界定,企业可能存在困惑。有些产品或服务可能具有一定的高新技术成分,但也包含非高新技术部分,企业难以准确区分这两部分收入,使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的计算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