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股权变更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基础材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签署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权转让相关材料: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需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公司章程相关材料: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其他材料: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如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还需提交相应材料;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还需提交原外资注册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有关材料
税务申报
确定纳税义务: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
准备申报材料:受让方是自然人的,扣缴义务人需登录北京市网上税务局(自然人版),填写个人股东变更情况报告;被投资企业登陆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 进入 “其他服务事项” 模块,找到 “股权转给被投资企业报告事项” 模块,填写报送 “个人股东 / 股东变动报告” 及“被投资企业董事会 / 股东会报告”,并拍照或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签字齐全的股东会决议、资产负债表等资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代理人再携带纸质资料上门办理
审核与完税:税务机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转让方或受让方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取得完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