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受理企业外债登记申请后的审核时限为3个月。具体来说,从发改委正式受理企业的外债审核登记申请之日起,如果申请符合规定,发改委应在3个月内出具《审核登记证明》;如果不符合规定,则会出具不予审核登记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3个月的时限不包括企业在提交申请后可能需要补充材料的时间。如果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发现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其他问题,发改委可能会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信息或材料,在这种情况下,审批时间将会延长,直到所有所需材料都齐全为止。
对于某些特定行业(如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可能会有额外的要求和限制,这些都可能影响到具体的审核流程和时间。企业在准备申请时应当仔细阅读新的政策文件,并确保申请材料符合所有相关要求,以尽可能缩短审批周期。如果有疑问,建议与顾问或直接联系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