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公司的预扣税(WithholdingTax)适用于从马来西亚公司支付给非居民的某些收入类型。该税由支付方从支付给非居民的款项中扣除,并代替非居民向马来西亚税务局(LHDN)缴纳。
马来西亚与多个国家签订了双重征税协定(Double Taxation Agreements,DTA),以避免对同一笔收入在两个国家重复征税。预扣税适用于支付给非居民的以下收入类型:
(1)特许权使用费(Royalties):10%的税率预扣。
(2)技术服务费(Technical Services Fees):预扣税率为10%。
(3)管理服务费(Management Fees):税率为10%,具体是否征收视双边税收协定而定。
(4)利息(Interest):适用15%的预扣税。
(5)股息(Dividends):自2008年起,马来西亚对股息不再征收预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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