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权备案是企业开展连锁加盟业务时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法律程序。以下是关于商业特许经营权备案的详细解释:
备案目的:规范特许经营活动,保护消费者和被特许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备案机关:商务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是商业特许经营的备案机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向特许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向商务部备案。
申请条件: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申请材料: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对于在特许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的,须提供估计的打印页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备案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办理程序:特许企业准备备案所需材料(纸质版),注册地在境外的企业提交至商务部,注册地在境内的企业提交至所在省级主管部门。特许企业登录中国商业特许经营网进行特许企业注册并等待商务主管部门审核,获取登录号。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特许企业注册信息和纸质材料无误后,发放登录号。特许企业收到登录号后,在中国特许经营网登录至企业后台,填报提交相关信息。商务主管部门对特许企业所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