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步骤
咨询与准备:咨询广播电视局或专业服务机构,收集并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广播电视局。部分材料可通过网上提交,部分需线下递交。
材料审核: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现场核查:预审通过后,主管部门将进行现场核查,确认经营场所、设备、人员资质等是否符合要求。
审批决定:根据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结果,主管部门作出是否发放许可证的决定。
领证与年检:审批通过后,申请者凭有效证件领取许可证,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备案。
审核内容含主要包括三方面:
1、对zongju各项制度政策以及电视广播法规的执行情况;
2、业绩(包括节目制作、交易、代理、出口等);
3、规定中需审核的其他情况
审核标准:坚持“质量优先、兼顾产量”的原则,对执行各项规章政策情况良好、制作经营业绩明显、社会效益突出的机构,定为“合格”等次。
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机构,定为“不合格”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