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办理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名称:香港公司的名称可以使用中英文,中文名字需要繁体,不接受简体。英文名称需要以“Limited”结尾,中文则需以“有限公司”结尾。在注册前,还需进行名称查册,确保不与现有公司重名。
股东和董事:至少需要一位年满18周岁的股东或董事,该位股东或董事无国籍限制。股东可以为自然人或法人团体,而董事则需为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年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
注册资本:香港公司的注册资本标准为1万港币,无需实际出资到位。注册资本没有上限,但过高的注册资本未来转股可能会产生较高的印花税。
法定秘书:香港公司必须委任一名法定秘书,该秘书必须是香港居民或在香港设立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需要提供香港地区实际的商业地址作为注册地址,该地址需能接收政府及银行寄出的信件。如果没有实际地址,可以选择挂靠秘书公司的地址。
经营范围:香港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较为广泛,但填写时需注意字符限制,中文字符不能超过28个,英文不超过6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