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进京施工备案只需要提供以下6条: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资质扫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法人及在京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5承诺书原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
第八条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分户验收和复核比对的监督抽查,发现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行为的,责令改正并依法依规处理。查实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令重新进行分户验收或改正,并依据《记分标准》(附件7),对责任单位进行信用记分处理。
(一)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就进行主体结构分部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
(二)分户验收未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机构进行比对复核;
(三)分户验收未按规定验收项目组织实施、未按要求留存资料;
(四)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
第九条 重新组织分户验收实施提级管理,由住宅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上级负责人驻点督导。
第十条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附件3应随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给业主。
第三章 业主查验
第十一条 组织业主查验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完成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建设内容;
(二)分户验收合格;
(三)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