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机构:省文化和旅游厅(有些省份已经下放到下面市局申请)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又称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指的是具有开展经营性演出活动申请资格的承办者,在通过了文化部或者各地文化局审核后取得的一种允许其可以正式演出的演出许可性证书。其中,申请资格指的是取得文艺性演出许可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及个体演员,方可从事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无论是国外来华的演出,还是大陆、港澳台的演出,都属于营业性演出。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
(1)演出经纪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简历、邮箱、座机、手机、邮编;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 ;
(4)住所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包括产权证 、租赁合同复印件) ;
(5)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资金证明 (验资报告原件或入资单等) (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7)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条件
1、经营范围里必须要有演出经纪
2、港澳台外资除外需添加条件
3、实体办公地址(不需要核查,不要提供集中区的注册地址)
4、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演出经纪资格证)
哪些业务需要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1)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
(2)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
(3)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