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通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股东要求
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团体。
至少一位股东,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规定。
自然人股东需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或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法人股东需提供其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等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董事要求
至少一位董事,董事人数没有上限规定。
董事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团体。
自然人董事需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或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法人董事需提供其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等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通常,香港公司的董事和股东可以是同一人。
三、注册地址要求
必须在香港有一个实际的注册地址,用于接收政府信件和通知。
注册地址可以是商业地址,也可以是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地址。
如果企业无法提供实际注册地址,可以委托专业的秘书服务公司提供注册地址服务。
四、公司名称要求
公司名称必须为英文名称,中文名称可选,也可中英文名称注册。
公司名称不能与已注册的香港公司名称重复。
公司名称不能包含敏感词汇,如 “银行”“保险”“皇家”“政府” 等,除非获得相关部门的特别批准。
公司名称结尾一般为 “Limited”,可以缩写为 “Ltd”。
五、法定秘书要求
香港公司必须委任一名香港居民或在香港设有注册办事处的香港公司或信托公司作为法定秘书。
法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处理政府往来文件、保存公司法定记录等。
如果企业无法自行满足法定秘书要求,可以委托专业的秘书服务公司提供法定秘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