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申请条件
在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之前,需要确保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演出经纪。
必须具备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应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需要有与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如是外资公司,中方占股必须在51%以上。
申请流程
满足上述条件后,可以按照以下流程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注册并登录文化部系统。
整理并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营业性公演备案登记表。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副本、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副本。
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
演员名单、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全体演员身份证复印件。
节目表及对应的视听资料。
演员艺术表演能力的证明。
演出器材设备购买清单。
安全防卫作业方案和灭火、紧急避难预案等。
向当地的文化局提交申请,由文化局对材料进行审核。
等待审核结果。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文化局将予以批准;否则,将不予批准或要求退回修改后重新提交。
审核通过后,预约并领取许可证书。
许可证所需材料
1. 公司演出经纪机构申请表: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
2.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演出经纪人的资格证书及身份证:至少3名演出经纪人的演出经纪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及其身份证。
4.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5. 公司章程及联系方式:公司的章程文件以及联系信息。
6. 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如果适用)。
7. shebao缴纳记录: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为至少3名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8. 其他可能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有额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