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管理条例》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
2、法人及负责人身份证;
3、公司章程;
4、租个房子用来开书店 还有设计书店的设计图纸
5、1-3个有相关的图书管理人员
出版物许可办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1)出版物有零售和批发许可。零售许可证不管是个体户还是企业都可以办理。而出版物批发许可证只有企业才可以办理,个体户是没有资格办理的。
(2)出版物批发许可证实际经营面积大于50平米,出版物零售许可证没有面积要求,但必须有实际地址。
(3)出版物批发许可证是包含零售许可证的。说大多有关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行业的公司办理的都是出版物批发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