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六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无线寻呼业务除外)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Zui终不得超过49%。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包括基础电信业务中的无线寻呼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Zui终不得超过50%。也就是说申请ICP许可证的外资企业占比不能超过50%。
大家也可以参考商务部每年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有些类目已经取消50%的限制了,比如EDI许可证,外资占比Zui高可以达到,ICP许可证还是限制在50%以内。
提交工信部审批ICP许可证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扫描件;
二、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域名及域名证书;
四、公司章程(包括公司架构、公司业务概况、工作人员介绍等);
五、外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证明材料和经营纪录、征信材料等(外资股东追溯到Zui终股权人)
六、社内三民员工shebao记录(至少一个月的shebao记录)
股权会向上追溯,包括港澳台投资人。及时目前的直接投资人没有外资,如有间接外资投入等情况,也一律按照外资单位申请ICP许可证处理。这种处理事不论外资股权占比的,含有外资就向工信部递交申请,外资占比超过50%则不能申请ICP许可证;
EDI许可证倒是不受限制,内资外资都可以办理。
想要通过中国互联网或国内公用网络向用户传递有偿特定信息,也就是经营性的网站,是一定要申请ICP许可证的;如果外资股权占比超过50%,想在中国大陆境内运行经营性网站,只能通过搭建网店的形式实现;
网店顾名思义就是说,企业搭建一个只出售自家生产的产品的销售平台,只在站内推送有关自家产品的推送信息,这样的网站是不需要申请ICP许可证的;
网店的性质相当于企业拓宽的一条销售赛道,自己搭建网站也不算利用公共网络或互联网有偿传播信息,只需完成在中国大陆境内运行必须办理的ICP备案即可(备案是不论网站何种形制都需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