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
申请人主体资格:自然人或法人团体均可申请注册,法律没有特殊要求。商标申请人不一定要对申请商标进行使用,只要在申请时指出使用或拟使用即可。
所需材料:
以法人申请,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以自然人申请,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
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商标图样(如商标为彩色,须指定哪种颜色)。
允许申请系列商标,但一件系列商标注册申请不能包含超过4个商标。
注册流程:
提交注册商标之图案及类别,进行初步查册。
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提交商标注册的正式图样及商标申请者资料。
政府查册、受理回执、内部审核、排版印刷-宪报公告(约3个月)、正式审批完成等步骤。
其他要求:
必须有香港当地真实有效的地址来接收香港知识产权署寄出的信件通知,一般会通过香港当地有经验的代理来代为申请注册。
商标注册处有权规定申请人须在申请日起12个月内完成所有申请手续,若申请人未能遵守该规定,可被视为放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