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开发者身份权。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表明其开发者的身份,也可以不表明其身份;可以在软件上署名,也可以不在软件上署名;
3、使用权。即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
4、转让和许可使用权。即开发者将计算机程序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等。
著作权的保护有哪些
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有哪些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