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流程介绍
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流程介绍
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流程介绍
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并遵循特定流程。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不含)以上债务工具须事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办理审核登记手续,债务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债、永续债、资本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融资租赁及商业贷款等。
申请条件方面,企业应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相关规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如烟台企业申请外债备案登记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需高于一定标准,资产负债率需低于一定水平。
申请材料众多,包括企业基本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财务相关材料如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还款来源证明、信用报告等;外债相关协议材料如借款合同或意向书、担保合同等;项目相关材料如项目批准文件或者项目备案证明、项目计划书等。
申请流程如下:申请前准备要明确借款目的和用途,对借款规模、期限、利率等进行合理规划,准备好企业基本资料;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填写《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申请表》,提供企业财务报表、借款合同或意向书等;审核与审批时相关部门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内容包括企业资质、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等,审核通过后颁发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证明;获得备案登记证明后企业可按约定用途使用外债资金,严格遵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建立外债资金使用台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和方式按时足额偿还外债本金和利息,加强外债风险管理,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报告。自2020 年 11 月 1 日起,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应询反馈等均通过网络系统进行办理。
中长期外债备案适用范围
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适用于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 1年期(不含)以上的债务工具。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债、永续债、资本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融资租赁及商业贷款等。红筹架构企业,无论是境内企业控制的境外企业(“大红筹公司”)还是境内自然人控制的境外企业(“小红筹公司”),在发行1 年期以上外债或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时,均需要办理企业外债备案登记。可变利益实体(VIE)控制的企业,境内企业通过 VIE控制的境外企业,在发行 1 年期以上外债或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时,同样需要进行备案登记。企业通过自贸区 FTN 账户借用超过1 年的外债,以及企业向自贸区内银行支行申请 1年期以上商业贷款(若为离岸资金,本币、外币均适用),也需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备案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