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概念
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三、条件
1、公司满一年;2、证书满一年;3、两个直营店满一年(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超过51%以上控股股东或其配偶名下的个体工商户);
四、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
2、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
3、经营资源许可使用协议;
4、两店一年证明文件;
5、特许经营合同;
6、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
7、经营许可证;
8、特许人承诺书;
9、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0、逾期备案说明书;
11、委托书;
12、其他所需材料;
五、期限
只要特许人获准备案后没有被依法撤销,备案将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