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科技卷,正式名称为“TVP科技券”或“科技券计划”,是香港政府推出的一项创新政策。以下是对香港科技卷的详细解释:
一、定义与目的
定义:香港科技卷是香港政府为了鼓励本地企业/机构使用科技服务和方案,以提高生产力或将业务流程升级转型而设立的一种资助计划。
目的:通过提供资金支持,帮助本地企业/机构更好地利用科技手段,提升竞争力,促进香港经济的创新和发展。
二、资助范围与金额
资助范围:科技券计划资助的项目包括科技顾问服务、订制或购买设备、软件及科技服务或方案,以及项目审计等。具体来说,它涵盖了科技服务和方案的必要组成部分,包括标准模块(不论是否包含度身订制的功能)的系统,只要并非在市面一般店铺现成购买到,都可视为订制项目。
资助金额:自2020年起,每间公司可获的资助上限提升到港币60万元,Zui多可获批6个项目,资助比例提升至75%,企业或机构只需为申请项目自行支付余下25%的金额。
三、申请资格与流程
申请资格:申请公司需符合以下其中一项要求:根据有关条例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机构;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记;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申请公司不能是香港上市公司,也不能是政府资助机构或任何政府资助机构附属公司。提交申请的公司须在本港有实质业务运作,且该业务与申请项目相关。
申请流程:申请流程通常包括向服务供应商索取报价单及已签署的诚信及不合谋报价/投标确认书;通过科技券计划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及附上所需文件;相关部门进行内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者与创新科技署签订资助协议;按需要自行申请首期拨款(Zui高首期拨款可达资助额25%);开展项目并于1年内完成及提交终期报告及审核账目;创新科技署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者评审结果;发放资助给获批者。
四、注意事项
终止项目的情况:如出现违反资助协议条款、项目未能按核准建议书要求取得实质进展、基于公众利益需终止项目、申请者申请终止项目、管理层或拥有权出现重大变动等情况,政府可随时终止全部或部分资助,并实时生效。
新成立公司的申请:原先规定欲申请的有实质业务企业至少要成立一年才符合资格,但这项规定已经取消。是新成立的公司,也可以向政府申请科技券(TVP),但需提交以往(一般为至少三个月)的营运纪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