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许可证办理
1. 公司资质:
· 经营者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公司,不能为个体户或事业单位。
· 公司注册资金需达到要求,一般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 公司性质需为纯内资或外资占比在50%以内(需逐级追溯股权结构)。
·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需包含“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等相关内容。
1. 专业人员与资金:
·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 网站或APP要求:
· 拥有符合ICP许可证要求的网站或APP,网站内容及形式需符合申请ICP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 网站或APP的服务器所在地需符合当地通信管理局的要求(有些省份可能要求服务器在本省)。
· 信誉与能力:
· 具备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 信息安全:
· 需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1. 前置审批:
· 如果公司业务涉及到前置审批许可的信息服务内容(如游戏、音乐、出版、医疗、视频等),需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 其他要求:
· 企业股权架构中不能含有外资成分(如有外资需要按照外资流程申请)。
· 企业申请的域名已经通过域名备案系统备案。
· 满足当地通信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