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解答
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解答
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解答
境外投资备案是指境内企业或个人到境外进行投资活动时,需要向相关进行的备案手续。以下是关于境外投资备案的一些常见问题解答:
备案的适用范围:
企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类型的非金融企业和金融企业开展境外投资,都可能需要进行备案。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
投资行为范围:境内企业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例如,获得境外土地所有权、自然资源勘探权、境外企业或资产所有权、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协议或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等。
备案的主管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宏观管理和监督,根据项目的性质(敏感或非敏感)进行核准或备案。一般来说,投资项目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需向发改委提出核准申请;非敏感类项目则进行备案。
商务部及地方商务部门:对境外投资的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企业在完成发改委的相关手续后,需向商务部或地方商务厅提交申请,以获取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外汇管理局: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后,需要在外管局进行外汇登记,以确保资金出境的合规性。
备案的流程:
发改委环节:企业通过 “全国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网络系统”提交申请。敏感项目提交核准申请,需准备详细的项目申请报告;非敏感项目进行备案,准备项目备案表及相关附件。
商务部环节:完成发改委手续后,向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提交申请,具体要求和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准备。
外管局环节:后到外管局地方分局进行外汇登记,通常由所在地银行直接办理,接受外管局间接监管。
备案的条件:
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由于无法提供完整年度的财务报表,可能较难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股东背景及资金来源:需要能够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确保投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投资项目的合理性:投资项目应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例如符合企业的发展战略、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等。
备案的材料:
基本材料:包括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投资主体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董事会决议或相关决议等)。
项目相关材料:建设、并购类项目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新建类提供项目建设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实物出资的需提供评估报告;并购类提供并购协议;新设合作(合资)子公司需提供合作协议,新设全资子公司不用提供)、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文件、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等。
备案的审批时限:发改委和商务部门的审批时限一般为 20 个工作日左右3。如果项目申请报告及附件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核准机关应当予以受理;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核准机关将在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对于复杂的项目或需要补充资料的情况,审批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
备案的变更与延期:
变更:如果投资项目的内容发生变更,如投资主体、投资地点、主要内容和规模等发生变化,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变更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变更申报文件、原项目备案通知书、相关主体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投资决策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等。
延期:如果项目需要延期,需提交项目延期申报文件、原项目备案通知书、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投资决策文件、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等材料。
特殊情况的处理:对于一些特殊的投资项目或情况,如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等领域的投资,会受到主管部门的严格审核。对于通过境外企业开展的大额非敏感类项目,企业需在项目实施前提交情况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