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注册公司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股东和董事要求:
至少需要一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实体。股东没有国籍限制,这意味着外国投资者也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至少需要一名董事,且必须有一名马来西亚居民担任董事,该董事必须年满18岁,近五年没有被定罪或监禁,没有破产的可能性。
注册资本要求:
对于外资所有的公司,Zui低实收资本为50万马币;对于本地所有的公司,Zui低实收资本为25万马币;对于外资和本地混合所有的公司,Zui低实收资本为35万马币。
公司名称要求:
公司名称必须是独特的,不能与已经注册的公司名称相同或相似。名称申请应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uruhanjayaSyarikat Malaysia,SSM)提交,申请时需使用13A表格并支付30林吉特(对每个申请的公司名称而言),以便决定拟使用的公司名称是否可以为审批之目的而使用。如果申请的名称获得批准,马来西亚公司公司委员会会向申请者出具批准公司名称的信函,被批准的名称将会为申请者保留3个月。
注册地址要求:
公司必须在马来西亚设有一个注册地址,这个地址可以是办公室、商业大厦或其他适合的商业地点。
公司章程要求:
公司需要制定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名称、经营目的、拟登记的授权资本金额(如有)、股份总额,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及业务经营的规则等内容。
注册文件要求:
在名称保留的3个月期间内,申请者应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提交如下文件:拟设立公司的公司章程、合规声明、由拟被委派为董事的人员在被委派为董事之前或由公司设立之前的发起人出具的法定声明、由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出具的批准公司名称的信函、每位董事和公司秘书的马来西亚身份卡复印件或被委派为董事的非马来西亚人的护照复印件。
其他要求:
有关业务的登记不得迟于业务开始之日起计30日内办理,业务性质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或用于非法目的。新的商业登记在马来西亚的有效期为一年,第二次起每次登记的有效期不超过五年。已在SSM注册,但业务所需的其他相关部门的牌照、许可证或批准函必须由个人在相应部门获取。如果任何提交的注册文件是马来语或英语以外的语言,则需要对该等文件进行翻译并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