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浙江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指引,主要依据国家和浙江省相关政策文件,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的通知》等。以下是根据这些政策文件整理的办理指引: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
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在浙江省注册的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以上债务工具。
中长期外债定义:包括但不限于债、永续债、资本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融资租赁及商业贷款等。
二、备案登记条件
企业借用外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企业需依法在浙江省内设立并合法存续。
合规经营:企业经营情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组织机构健全: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合理需求: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
资信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三、备案登记流程
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借用外债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借用外债方案(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资金回流情况及借用外债工作计划),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以及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
其他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信用评级报告(如有)等。
提交申请:
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审核登记机关。对于中央管理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直接受理;地方国有企业及其他类型企业,由注册地所在省、市发展改革委受理后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审核登记:
审核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
办理外汇登记:
企业在取得《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后,应在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手续。
四、注意事项
及时办理:企业应在借用外债前及时办理审核登记手续,确保外债借用的合规性。
信息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中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遵守监管要求: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浙江省关于外债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外债风险管理,合理控制外债规模。
定期报告:企业应按季度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业务进展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外债变动情况等。
五、政策支持与服务
为支持企业“走出去”,浙江省及杭州市等地方政府提供了多项政策支持和服务,如建立服务联盟、搭建服务平台、提供培训等。企业可积极利用这些资源,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
请注意,以上指引仅供参考,具体办理过程中应以国家和浙江省新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如有需要,建议咨询我司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