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5月,电信管理机构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公示的年报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除外)以及参报企业选择公示的年报信息,向社会公开。电信管理机构统计汇总相关年报数据,各通信管理局将本行政区的年报情况形成书面报工信部。
每年5-9月,电信管理机构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在执法活动中全面推行随机抽查
的通知》(工信厅政函606号)要求,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核查、技术检测等方式,对各企业的年报信息及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等进行检查;在抽查中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予以处理。
信息公开数据分为必须公开和选择性公开两类。
其中,必须公开信息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表中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注册住所、注册属地、注册资本、许可证业务种类、企业性质、上市情况、分支机构和企业服务质量表中的客户服务投诉电话、用户投诉量、用户投诉回复率。
选择性公开数据包括:企业经济效益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电信业务收入。企业填报时需勾选是否公开。系统会根据企业的选择情况,进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