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申请主体:企业应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如总公司、总行等)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委)提交申请报告。
准备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
借用外债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
借用外债方案,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资金回流情况及借用外债工作计划。
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
提交申请:企业通过发改委建立的网络系统提交申请,或在不适宜使用网络系统的情况下,使用纸质材料提交。
材料审核:审核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材料是否齐全。如不齐全,需一次性告知企业补充材料。
审核时限: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出具《审核登记证明》。如不符合规定,将出具不予审核登记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获取审核登记证明:企业在获得《审核登记证明》后,可以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收付和汇兑等相关手续。
信息报送:企业在借用每笔外债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包括主要经营指标和外债借用情况等。
变更申请:如发生借用外债币种或债务工具类型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企业需提前向审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