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从新《公司法》的视角出发,详细解读“简易注销”程序的具体内容、操作流程。
信息填报与公示
企业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并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该承诺书需全体投资人签署,确认企业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并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公告期为20天(根据Zui新政策,部分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无需公示)。
2. 等待公示期满与异议处理
公示期内,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公示系统提出异议。若无异议,企业应在公示期满后的30天内(自然日),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若有异议,企业需根据异议内容处理完毕后,方可重新申请。
3.提交申请与材料审核
企业需向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无误后,予以受理并办理注销登记。
4. 税务注销与银行账户注销
在工商注销前,企业需完成税务注销手续,包括清缴税款、作废发票、注销税控盘等。税务注销完成后,企业还需前往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手续。
5. 获取注销证明
登记机关完成注销登记后,将回收营业执照正副本,并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标志着企业正式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