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办理 ODI 境外投资备案需要以下资料:
基础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需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境外投资备案表:按相关部门要求准确填写投资项目的基本信息,如投资主体、投资金额、投资方向等。
财务相关材料:
境内企业资信证明:通常为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证明书中的余额需要大于投资额,以证明企业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进行境外投资。
境内企业新的审计报告:需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反映企业近期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利润等情况,一般为近一年或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投资相关协议文件: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如果是新设境外企业,需提供拟设立企业的章程;如果是并购境外企业,需提供并购合同或协议。这些文件应明确投资各方的权利义务、投资金额、股权比例等关键信息。
《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若为并购类投资):并购境外企业时,需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此报告表,对并购事项进行前期的信息申报。
决策文件:
公司相关的董事股东会决议或者出资决议:体现企业内部对于境外投资决策的过程和结果,需有明确的表决情况和参会人员签字(根据企业内部决策机制确定提供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其他辅助材料: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估等。尽职调查报告需对境外投资项目的背景、目标企业的基本情况、市场前景等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要对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等进行论证;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需明确投资资金的来源和构成。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企业需承诺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对境外投资行为的真实性负责。
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清晰展示投资主体的股权结构和关系,以便相关部门了解企业的控制关系和投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