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简介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由文化部或各地文化局颁发的证件,适用于国内外来华演出以及大陆、港澳台的演出。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包括通过售票、接受赞助、支付演出单位或个人报酬、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产品促销,以及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这些活动需要通过相关文化单位审核并颁发许可证。
资质全名: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有效期限:2年(需提前30日提交续期申请)
审批机构:文化部或各地文化局
审核时间:40-60个工作日
年检要求:每年需进行年检
二、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应用场景
涉及营业性演出的传媒公司、传播公司、影视公司
演出公司、演出经纪公司、文化公司
演出票务公司、网络票务公司、网络演出公司
剧院、演出场所
文艺表演团体、个体演员、直播平台等
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条件
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含“演出经纪”
具备适应业务范围所需的人员和工作场所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机构未被吊销过《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
拥有至少3名备案过的专职演出经纪人员(需具有演出经纪资格证)
四、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公司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扫描件
公司章程(需为Zui新版,并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
三名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及身份证扫描件
公司人员身份证、联系方式(手机、邮箱)
公司座机、法人手机、邮箱
五、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续期材料
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延续换证申请书
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企业营业执照
至少3名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书
近2年的营业情况报告
重要通知
未取得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后果包括:
没收演出器材和违法所得
处以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