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注册公司,少只需要1个人。以下是对这一规定的详细解释:
一、股东与董事要求
股东人数:
香港公司注册条例规定,私人公司的少股东人数是1人,多股东人数是50人。一个香港私人公司可以由1个人独自拥有,也可以由50个股东拥有。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还要求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实际住址。但一般来说,注册一家香港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严格的上限要求(对于非私人公司或特殊类型的公司可能有不同规定)。
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自然人股东需要年满18周岁,没有国籍限制。法人为股东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公司股东、董事的身份信息材料。
董事人数:
香港公司至少需要1名董事,股东可以兼任董事一职。董事也没有国籍限制,但需要年满18周岁。
香港公司董事成员人数没有高限制。
二、其他注册要求
公司名称:
中文名可有可无,但英文名称必须有,且必须以“LIMITED”全写结尾。需要避免使用敏感字眼。
注册地址:
香港公司必须有一个香港境内的实际地址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
法定秘书:
香港公司必须指定一位法定秘书,该秘书只能够由香港人士或者持有香港TCSP牌照的秘书公司担任。法定秘书是政府和公司的“联络人”,负责处理与的沟通和文件传递等工作。
在香港注册公司少只需要1个人,这个人可以作为股东和董事。但为了满足其他注册要求(如注册地址和法定秘书等),可能需要额外的人员或机构协助完成注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