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申请增值电信 ICP 许可证,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并准备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申请条件16:
外资占比限制:外资股权占比不得超过 49%。若超过该比例,则不具备申请外资 ICP 许可证的资格。
注册资本要求: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 100 万元人民币。
人员要求: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通常要求公司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4。
信誉能力: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4。
网站要求:有符合 ICP 申请要求的网站,网站内容和运营模式应符合相关规定。
外方投资者经验: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16。
申请材料: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向工信部申请的相关审批文件。
外方主要投资者电信业务经验证明材料(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外方主要投资者提供过去 3 年的公司年报等材料以证明其经验)。
人员shebao证明,公司近期为 3 名及以上员工缴纳的Zui近 1 个月的shebao证明15。
域名证书原件扫描件,域名注册所有人必须是申请单位的中文全称。
网站接入协议,与服务器托管商签订的网站接入协议原件扫描件。
服务器托管商资质,服务器接入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业务发展计划及技术方案,详细的业务发展计划,包括市场分析、业务模式、发展目标等;以及相关的技术方案,包括网络架构、技术实现方式、安全保障措施等4。
资费方案,拟开通业务的资费方案,包括收费标准、计费方式等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经营范围要有增值电信业务)。
法人身份证扫描件(若法人为外国人,可能还需提供居住证、就业证、shebao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
中方主要投资者基本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包括依法设立情况、主营业务情况及信用记录等;若中方股东为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公司章程;若为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外方投资者相关材料,如境外法人股东提供公司注册国颁发的企业登记相关证照;境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外方股东的章程扫描件等。
基础材料:
业务相关材料:
外资相关特殊材料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