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22年11月16日起,启用《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北京市小食杂店备案卡》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1月16日起申办小餐饮店许可、小食杂店备案事项均发放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版证书。电子证书启用前发放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二、许可、备案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可通过“法人服务”登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https://banshi.scjgj.beijing.gov.cn/portal/index),进入“我的电子证照”菜单下载电子证书,并根据需要打印电子证书。
三、已取得电子证书的经营者,办理变更、延续、注销许可或备案业务时,无需提交《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北京市小食杂店备案卡》原件。
四、已取得电子证书的经营者,可以在经营场电子形式展示电子证书,也可以展示电子证书的打印件。
使用普通地下室从事商业、文化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居住场所的,装饰装修及使用前应当向普通地下室所在地区县建设(房屋)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一)使用人对使用用途、范围和期限的说明。
(二)产权登记证明或者所有权人共同决定使用普通地下室的证明。"
(三)按规划用途使用的,提交规划文件;规划用途不明确的,提交规划部门对使用用途确认的文件;改变规划用途的,提交规划部门变更规划文件。"
(四)卫生主管部门检查合格证明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通风系统和空调系统卫生检测合格证明。"
(五)依法须经消防安全检查方可投入使用、营业的,提交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