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企业外债备案注意事项
1. 外债签约登记材料
非金融企业债务人在外债提款前,可在外汇局浙江省分局辖内银行办理外债签约(变更)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包括:
《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申请表(宏观审慎模式)》
外债合同主要条款复印件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 法规遵循
浙江企业在进行外债备案时,需确保外债资金的流动和使用符合《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应遵守《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和《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确保备案的顺利进行和企业的合规经营。
3. 案例分析
例如,某浙江企业通过境外发债筹集资金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在备案过程中,该企业严格遵守了相关法规,确保了备案的顺利进行。企业准备了包括借款协议、融资计划、资金用途说明等在内的备案材料,并特别注意了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宁波市企业外债备案登记政策
宁波市的企业在申请外债备案登记时,需遵循《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这包括在借用外债前办理审核登记手续,获取《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并在约定的提款前完成相关手续。企业需在借用每笔外债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并在每年1月末和7月末前5个工作日内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
稳步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
(一)本通知所称外债,是指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
(二)取消企业发行外债的额度审批,改革创新外债管理方式,实行备案登记制管理。通过企业发行外债的备案登记和信息报送,在宏观上实现对借用外债规模的监督管理。
(三)企业发行外债,须事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在每期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发行信息(企业发行外债信息报送表)。
(四)在经验的基础上,选择若干综合经济实力较强、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的省份和大型银行,扩大外债规模切块管理改革试点。根据地方和企业实际需要,国家发改委按年度一次性核定外债规模,企业可视国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和项目建设需要分期分批完成发行。
这些信息为浙江省企业在进行外债备案时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注意事项,有助于企业更好地理解和遵循相关政策和流程。
请注意,具体政策细节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企业及时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