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和董事要求
股东:可以是个人或法人团体,可以是广西居民或非居民。股东人数没有严格限制,但至少有一位股东。股东的责任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董事:至少有一位董事,董事必须是年满 18岁的自然人。其中一位董事可以由广西居民担任,但通常建议至少有一位新加坡居民或居民担任董事,或者持有新加坡工作准证或创业准证的人士担任董事,以满足新加坡公司管理的要求。董事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决策。
二、公司名称要求
独特性:公司名称必须是独特的,不能与已注册的公司名称相同或过于相似。在选择公司名称时,可以通过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的在线系统进行名称查询,以确保名称的可用性。
合规性:公司名称不能包含任何敏感词汇、受限制的词汇或违反新加坡法律法规的词汇。一般来说,公司名称应简洁明了,能够准确反映公司的业务性质或品牌形象。
三、注册资本要求
低资本:新加坡公司的注册资本低为 1新元,但通常建议根据公司的业务需求和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注册资本金额。注册资本可以是新元或其他货币,但在注册时需要明确注册资本的货币种类和金额。
实缴资本:新加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不需要在注册时全部实缴,可以在公司成立后的一定期限内逐步实缴。具体的实缴期限和要求可以根据公司的章程和股东的决定来确定。
四、注册地址要求
新加坡地址:在新加坡注册公司必须提供一个新加坡境内的注册地址。这个地址将用于接收的通知、信件和法律文件等。如果广西企业在新加坡没有实际办公地址,可以选择使用注册代理机构提供的地址服务。
地址真实性:注册地址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地址,不能是虚假地址或邮政信箱地址。ACRA可能会对注册地址进行核实,以确保公司的注册信息真实可靠。
五、商业活动要求
合法合规:公司的业务活动必须是合法合规的,不能从事任何违法或受限制的业务。在注册公司时,需要明确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范围,并确保这些业务活动符合新加坡的法律法规。
特殊行业许可:如果公司的业务活动涉及特殊行业或需要特殊许可证的领域,如金融服务、医疗保健、食品加工等,广西企业需要获得相应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才能开展业务。在注册公司之前,应了解相关行业的准入要求和审批程序,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