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以上表演活动需要通过相关文化单位审核通过颁发许可证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相关的演出经纪人员;
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有“演出经纪”;
什么是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以其演出的方式为他营利方式组织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以上表演活动需要通过相关文化单位审核通过颁发许可证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材料
1、北京市演出经济机构设立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有“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盖公章复印件。
3、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意:专职演出经纪人工作单位需要与申请单位一致)。
4、法人和主要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不是同一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带《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将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表上,网上办理时无需提交
6、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流程
1、企业向当地的文化局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2、演出管理经办人负责受理辖区内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并对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主管演出局领导;
3、主管演出管理经办人根据局领导意见作出批准与不批准决定;
营业性演出管理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1.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5年7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公布,根据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2.部门规章:《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8月28日文化部令第47号公布,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2年5月13日发布的《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二、什么是营业性演出?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下列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一)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
(二)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
(三)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
(四)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