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条件 代办北京辐射安全许可证
北京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条件:
1、有与所从事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规模相适应的,具备相应知识和防护知识及健康条件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职业卫生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
3、有专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兼职安全和防护管理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4、有健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5、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一、“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购进的医疗器械产品。
二、首营企业的质量审核,必须提供加盖生产(或经营)单位原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原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还应提供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