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注册公司的相关政策法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主管机构与注册规定:
主管机构: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是新加坡公司注册的唯一主管机构。所有公司和商行的成立,均须经 ACRA注册。
注册范围:一般的商业机构和公司的设立,只需向注册局注册即可。但银行、金融、保险、证券、通讯、交通等行业以及对环境有影响的生产行业,需向政府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申请。
公司的性质与法人地位:
性质:股份制有限公司(私人有限公司)是zui常见的公司类型。它与其他类型的公司在组织形式、股东责任等方面存在差异。
法人地位:新加坡公司法规定,股份制有限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这意味着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拥有资产以及发生债务。
股东责任:公司股东的责任只限于其认购但又未缴足的数额。只要认购的股票都已缴足,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便不负有其他责任,除非有关的股东对公司的外债提供个人担保。
注册资本要求:
zui低资本: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的发行和缴足资本是 1新元起。在实际操作中,考虑到营运费用等因素,一般建议注册资本在 10,000 新元左右。
资本缴纳方式:注册资本不需要实际缴纳,股东只需提供证明已经许诺缴纳注册资本的文件即可。新加坡还允许股东分期缴纳注册资本。
资本变更:公司注册后可以随时增加注册资本,手续简便,通常提交申请后 2 - 3个工作日可完成,但减资的程序和规定较为严格。
股东与董事要求:
股东:任何国籍人士或公司都可以成为新加坡公司的股东,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但公司至少要有一名股东。
董事:有限公司必须有至少 1 名董事,且董事必须年满 18岁,只能是自然人。如果公司只有一名董事,此人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新加坡居民或就业准证持有者(准证超过 1年);如果有多名董事,则至少有一名本地董事(满足上述条件之一)。董事人数、退休和连任方法都应在公司细则里加以规定。
公司秘书规定:
任命要求:公司成立后 6个月内,必须委任一名合格的公司法定秘书。秘书需要是新加坡的居民,并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职责:及时呈交公司法令所规定的报告和表格给商业注册局注册官;妥善保管公司的名称和会议记录;在必要时,签署证实每份契约与董事会决议案;确保公司文件妥善地盖上公司印章。
注册地址规定:
地址要求:公司必须有法定注册地址,可以是商业办公地址或虚拟办公地址,但必须是新加坡境内的有效地址。
地址变更:注册地址更改或办公所在地的名称改变,必须于 14 天内通知注册局。
税务政策:
企业所得税:新加坡企业所得税普通税率为17%。对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居民公司与非居民公司的计税基础基本相似,但居民公司可以享受新加坡与其他国家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规定的优惠待遇,以及对从境外取得的股息、其海外分支机构的利润以及来自境外的服务收入实行的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税务豁免与优惠计划:新成立的居民公司可享受zui长三年的税收减免。例如,从 2020税务年度起,新成立的新加坡税务居民公司首三年的应税收入中,首 100,000 新元的部分可获得 75% 免税,100,001 -200,000 新元的部分可获得 50%的税收减免。已运营企业也有相应的部分税务豁免计划。还有亏损抵前税务补贴计划、各种行业的税收优惠措施以及财政补贴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