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全流程如下:
确定备案管理部门及适用范围:
发展改革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地方企业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以下的非敏感类境外投资项目备案。中方投资额 3亿美元及以上的项目,备案机关为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门:企业在获得发展改革部门的备案通知书后,需向商务部门申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外汇管理部门:企业完成前两个部门的备案、审批后,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银行将相关信息报送外汇管理局备案。
准备申请材料: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报文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 pdf 扫描件。
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提交复印件,电子文档需与原件保持一致,并加盖公章。
追溯至zui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确保内容真实且符合法律法规。
zui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电子文档与原件一致。
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提供电子文件,加盖公章。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证明投资行为的合法性和具体约定。
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说明资金来源的可靠性。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对投资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发改委立项备案:
提交申请:企业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或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发展改革委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会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改材料。
审核: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内陆开放和外资处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包括对项目的可行性、投资主体的资质、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审核,可能会与企业进行沟通,要求提供的说明或补充材料。
获得备案通知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放《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商务部审批或备案:
申请:企业向商务部提交公司基本信息、投资计划、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财务报表等材料。
审批发证:商务部审核通过后,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 2 年内在境外开展投资。
外汇管理局备案:
登记手续:企业凭《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和《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信息报送:银行将相关信息报送外汇管理局备案,完成资金的跨境流动手续。
整个备案流程中,企业需要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关注审批进度。不同阶段因法规政策变化可能会有微调,企业应关注zui新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