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审批流程如下:
自我评估:
企业需要评估自身是否符合申请外债备案登记的条件,如企业的资质、信用状况、资金用途等方面是否满足要求。例如,企业应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等。
准备备案材料:
企业基本情况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基础证照,以及企业章程、内部决议文件(如董事会或股东会关于申请中长期外债的决议)等,证明企业的合法注册、经营身份及内部决策程序的合规性。
财务相关材料: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便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等。
融资计划材料:详细的融资方案,说明外债的用途、规模、期限、利率、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还本付息、担保及评级计划(如有)等关键信息。若外债资金用于特定项目,需提供项目的相关文件,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等。
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如企业信用报告、担保函、国外信用评级证书(境外发债时可能需要)、国内银行同意转贷证明(通过转贷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时需要)等其他补充材料。
线上注册及申报:
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企业需进入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 频道或指定的网络系统进行注册和登录。
按照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如实地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准备好的备案材料。
提交申请:
企业完成线上填报后,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指定的政务服务大厅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提交时,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审核与反馈: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收到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不合格的会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改材料。
复审与受理:承办司局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重点审查企业的资质、融资方案的合理性、外债资金用途的合规性等。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补充材料:如果审核过程中发现需要企业补充其他材料,会及时通知企业。企业应按照要求尽快补充材料并重新提交。
备案决定与公示:
备案决定:受理后,承办司局审理申请材料内容并作出备案决定。
公示审核结果:审核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取得备案证明:若企业的备案申请获得批准,相关部门将出具备案证明,如《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企业可在政务服务大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备案登记证明,或根据相关通知要求获取电子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