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外债备案实用手册》
本手册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外债备案的详尽指导,助力企业高效且合规地开展跨境融资活动。以下为企业外债备案的关键环节与重要注意事项:
一、前期筹备
(一)深入洞悉政策与法规
(二)科学评估融资需求
(三)精心准备备案材料
二、提交备案申请
(一)合理选择提交方式
企业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提交备案申请。线上提交通常借助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服务系统或相关的门户网站进行;线下提交则需将所有纸质或电子版材料递交至指定地点。
(二)准确填报信息与提交材料
三、审核与登记
(一)严格进行材料审核
外汇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对企业的备案材料展开严格审核,涵盖企业zizhi、融资计划、还款能力等多个方面。
审核过程中,一旦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将及时通知企业进行整改。
(二)及时补充或修改材料
企业应根据审核部门的反馈意见,迅速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确保备案材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三)作出审核决定
审核通过后,外汇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将出具备案证明或进行电子备案登记,确认外债的合法性与有效性。企业凭借此证明可办理外债资金的结汇和入境手续。
四、后续管理与信息披露
(一)规范办理资金入境手续
企业凭备案证明办理外债资金的结汇和入境手续,切实确保资金安全、合规地进入企业账户。
(二)定期进行报告
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外汇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报告外债资金使用情况、还款进度等。务必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强化风险管理
(四)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在外债全部清偿后,企业应立即向外汇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手续,确保企业信用记录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五、注意事项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企业在外债融资过程中应坚决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融资活动的合规性。
(二)保持及时沟通
遇到问题时,企业应迅速与外汇管理局或相关机构进行沟通,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三)密切关注政策变化
企业应持续密切关注外债管理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外债策略,确保合规经营。
(四)积极寻求协助
由于外债备案涉及复杂的法律、财务和外汇管理等知识,企业可寻求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咨询和协助。
通过遵循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企业能够高效、合规地完成外债备案工作,为企业的跨境融资活动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持。
(八)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企业(包括境外股东)举借的1年期以上外债是否需要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答:需要。
(九)境内自然人控制的境外企业发行外债是否需要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答:境内自然人控制的境外企业发行外债需要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十)某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计划向境外银行举借一笔循环贷款,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授信期限超过1年,是否需要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答:需要。
(十一)我们公司准备借两笔外债,应该提交两个申请报告还是可以将两笔外债写在一个申请报告中?
答:可以写在一个申请报告中。
(十二)境内金融机构对外zhuanrang不良债权是否需要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对外zhuanrang债权外债管理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6〕1712号)有关规定,“境内金融机构向境外投资者zhuanrang不良债权,形成境内企业对外负债,适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有关规定,统一纳入企业外债登记制管理。”
(十三)哪些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应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函?
答:所有企业。
(十四)真实性承诺函应由哪家企业出具?
答:应由对企业具有实际控制权或对外债具有实际决策权的主体出具。
(十五)“国家发改委对企业发行外债实行规模控制,合理确定总量和结构调控目标”,其中“规模控制”是针对总公司还是对各子公司?
答:“国家发改委对企业发行外债实行规模控制”是对全国发行外债规模的控制。
(十六)企业信用情况是否会影响发行外债备案结果?
答:会影响。申请企业可事先登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十七)企业在境外借用外债并开展投资活动,应该办理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还是应该办理企业境外投资核准/备案?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企业借用外债应该办理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手续;如果涉及《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11号)所述境外投资行为,则也应该办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
(十八)某公司已经获得《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文件有效期截止到3月底。如果该公司在3月底完成定价,4月份才能完成交割,是否对发行债券有影响?
答:根据所述情况,公募发行外债3月底完成定价即可,不会对发行债券有影响。
(十九)我们企业申请的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期限为3年,国家发改委给我们出具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有效期只有1年,怎么办?
答:企业需在《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有效期内提款,贷款期限以贷款合同为准。
(二十)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事项是否需要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发行信息(企业发行外债信息报送表)?应该何时报送?
答:需要,应在每次提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发行信息(企业发行外债信息报送表)。
(二十一)企业发行外债登记备案后,报送发行信息(企业发行外债信息报送表)时,如发行主体为境外子公司,申请主体为境内母公司,“发行主体”一栏应填写境内母公司还是实际发债的境外子公司?
答:根据所述情况,“发行主体”一栏的填写方式应为:实际发债的境外子公司名称(境内母公司名称)。
(二十二)企业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发行信息(企业发行外债信息报送表)后,国家发改委是否会出具批复?
答:不会出具。
(二十三)现场提交外债申请材料是否需要预约?
答:不需要。
(二十四)申请材料是否可以邮寄?邮寄地址是什么?
答:可以。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五巷国家发改委政务服务大厅
(二十五)在哪里能找到企业发行外债(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备案登记事项的办事指南?
答:您可以在网上政务服务大厅“事项申报”栏目“对借用外债规模的管理”事项下查看该事项的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