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备案的审核流程——全流程办理
外债备案的审核流程——全流程办理
外债备案的审核流程——全流程办理
外债备案的审核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提交申请:
准备材料:企业应当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准备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申请报告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借用外债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借用外债方案,如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资金回流情况及借用外债工作计划;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等内容。
提交途径:自 2020 年 11 月 1日起,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主要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网络系统进行办理,部分关键文件等材料可能需邮寄或线下提交至指定地点。
受理申请:
受理告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是否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形式审查: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初步审查,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会告知企业需要补齐补正的内容。
补充材料(如有需要):企业收到补齐补正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并提交补充材料。自补齐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收到齐备合规的回复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核登记办理时限内。未按时反馈书面回复意见的,审核登记机关可终止审核并说明理由。
审核决定:
审核时限: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 3个月内完成审核(企业根据要求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中介机构核查问题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审核结果: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审核登记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则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后续变更(如有):企业在完成外债审核登记后,若发生拟借用外债币种或债务工具类型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审核登记证明》有关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等情形之一且确需调整的,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审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