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关键步骤包括准备申请材料、提交发改部门备案或核准以及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等,注意要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法律法规遵守、投资主体的选择等。
关键步骤:
准备申请材料:
企业基础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投资主体信息则需要提供注册登记证明文件、股权架构图、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
项目相关文件则涉及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尽职调查报告、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等。
资金来源证明,需要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
提交发改部门备案或核准:
非敏感类项目采用备案程序,投资主体需通过网络系统向备案机关提交项目备案表及相关文件。
若涉及敏感类项目,则需要提交项目申请报告,详细说明项目情况、投资金额等,并通过网络系统向核准机关提交申请。
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
商务部门主要负责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并审核企业境外投资的整体事项。
企业需通过“境外投资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境外投资备案表》,并附上相关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议、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等。
外汇管理局登记:
完成发改和商务部门的备案或核准后,需向外汇管理局进行外汇登记。
提交材料包括《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等。对于投资金额超过500万美元的项目,还需向外汇管理部门详细汇报。
其他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企业应在收到《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后两年内开展投资。
敏感行业和地区:投资需避开敏感行业和地区,具体限制参见发改委和商务部的发布文件。
资金来源合法性: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避免使用非法所得进行境外投资。
注意要点:
项目前期准备:
市场调研掌握目标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环境、政策法规以及市场动向。
法律咨询聘请国际法律顾问,确保投资行为符合当地法律,包括劳动法、税收法等。
财务分析仔细计算投资预算,并进行风险评估,确保资金使用计划合理有效。
法律法规遵守:
企业境外投资不得有以下情形: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投资主体选择:
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需要进行ODI备案。
备案管理范围: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备案管理针对投资主体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项目。
项目实施前手续:
投资主体应当在项目实施前取得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