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行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基础资料:
公章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场所证明:
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
经营场所房间(标明房号)、服务台、消防设备、监控设备、出入通道等有关情况说明并附平面图
安全资料: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公众火灾责任险(如有要求)
其他资料:
需购买人证核查设备、自助登记设备
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证明及参加培训的相关证明
从业人员治安培训合格证
二、消防开业检申请材料清单
基础资料: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设计与设备资料:
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消防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产品认证证书、型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等)
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安全与预案资料: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其他资料:
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
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如非建设单位法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三、审批步骤
准备材料:根据以上清单准备齐全所有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菲台区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机关。
审核与核查:行政机关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可能进行现场核查,以确认酒店的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缴费与领证:根据当地规定,缴纳相关的行政许可费用后,领取特行许可证和消防开业检合格证明。
注意:以上材料清单和步骤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在办理前,建议申请人详细咨询当地公安和消防部门,以确保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