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规定建设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该民用建筑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进行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违反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及法定实施管理程序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一、准备申请材料
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公章(用于在需要盖章的文件上加盖)。
材料:
排水申请许可表:详细填写,包括排污单位的基本信息、排污设施情况等。
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确保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详细说明排水设施的情况。
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资料:包括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等情况的说明和资料。
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详细报告排水隐蔽工程的完成情况。
水质检测报告:由具有计量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报告日期应在申请受理之日之前一个月内。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如有需要)。
规划部门审批文件:包括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总平面图。
厂区或小区排水平面布置图:详细展示雨、污管线的纵断图或断面图。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及平面布置图(对于需要进行污水处理的单位)。
生产产品种类、主要原材料(对于工业项目)。
申请人身份证及法人委托书(如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