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区、丰台区、大兴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经营许可证办理审批流程民用无人机资质北京代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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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局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植保无人机相关生产企业、经销企业、飞防组织,都应按照要求进行许可证申请,以合法开展无人机相关经营活动。
取得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
2.企业应至少拥有一架无人驾驶航空器,且以该企业名称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中完成实名登记:
3.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经其授权机构认可的培训能力(此款仅适用从事培训类经营活动)。
通用航空无人机经营许可管理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促进通用航空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符合通用航空发展政策;
(三)符合科学规划、市场主导、协调发展的要求;
(四) 保障飞行、作业以及空防安全。
无人机经营许可证-通用航空企业办理资料:
(1)营业执照打印(加盖公章)
(2)法人复印件打印(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