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ICP许可证的办理流程相对复杂,审批时间较长,一般为60-90个工作日,实际办理时间可能因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具体流程大致如下:
1. 企业需准备申办材料,并报送相关材料;
2. 等待工信部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3. 工信部下发受理通知,并移交相关审核部门审核;
4. 工信部受理后40-60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如无法通过,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5. 核证校检,下证领证。
需注意,外资占比、外方主要投资者等方面需符合相应规定。例如,外资股权的占比不得超过49%;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具体的适用范围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相关部门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外商投资部门或相关部门,以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外资企业可以申请 ICP 许可证(互联网内容提供商许可证),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特定的申请流程
办理ICP许可证需要的条件
注册资金不能少于一百万(不符合则需要增加注册资金);
股东和管理层人员不能含有外资;
公司为员工缴纳shebao的证明(3名员工满3个月shebao);
取得ICP备案号(公司名称、域名、网站名称等)与申请ICP填写信息一致;
公司三年内无发生违规行为,并具备相应的经营场所。
三、办理ICP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范围中含有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shebao证明材料3人以上;
股东的相关证件:
①公司一级股东为自然人的,需提供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公司一级股东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人员联系方式:法人手机号及邮箱、三个shebao人员手机号及邮箱、公司固话、传真等;
租赁合同及房产证;
接入协议和资质;
企业备案侧查页截图;